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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第十期面授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川注协 | 作者:川注协 | 发布时间: 399天前 | 2294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事务所在11月24日前,务必再次核定报名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川注协〔2023〕14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度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举办第十期面授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金税四期企业与个人必知的财税风险与应对策略;

2. 中小事务所如何提升执业质量,助力行业建设。

二、培训师资

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领域专家。

三、培训对象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管辖的注册会计师。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11月29日16:00—18:00;

培训时间:11月30日至12月1日;

地点:应龙湾澜岸酒店(高新区中和镇应龙村4组318号);

电话:028-85679777;

五、培训方式

本期直播面授班的培训方式为全脱产封闭式学习,共16学时。

六、相关费用

本年度省注协继续免收注册会计师培训费,免收注册会计师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协会统一安排食宿。

七、培训结果的认定

1.事务所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login)内按培训地点报名后,参加培训人员应详细填写报名回执并加盖事务所公章,于报到时将报名回执交会务组,以备档案记载。

2.省注协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进行考核和管理。培训期间严格考勤,严禁冒名顶替培训。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各事务所在11月24日前,务必再次核定报名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2.事务所应及时在系统内对变动人员进行删改处理,让出无法参加的学习名额。其他事务所可随时关注系统内报名动态,在开班前有退出的名额空缺均可补报。

3.培训期间,对所有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培训场所。

    4.考虑到参加培训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等原因,建议参加培训的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培训期间的个人健康防护。

5.省注协将分别于11月27日、开班当日下载报名信息存档,并据此进行考核。若事务所未在规定时限及时处理报名信息,造成培训资源无端浪费,或注册会计师无故不按填报计划参加培训,或不遵守培训考勤纪律,省注协将视情节对事务所负责人进行约谈,不予认定相关注册会计师当期继续教育学时。


附件:1.安全事项告知书.docx

             2.2023年第十期面授培训班报名回执表.docx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