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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川注协 | 作者:川注协 | 发布时间: 47天前 | 21383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计算标准坚持定档定额、比较孰低原则。

川注协〔2024〕7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23〕69号)(以下简称会费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4年会费收缴政策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计算标准坚持定档定额、比较孰低原则。具体收取办法如下:

本次计算会费收缴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是指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单位会员会费。

(一)上年度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下的,按2万元/年/所计算;

(二)上年度业务收入在5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按20万元/年/所计算;

(三)上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 万元至5亿元(含)的,按200万元/年/所计算;

(四)上年度业务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按800万元/年/所计算。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标准确定的会费数额高于其上年业务收入 0.45%的,按照比较孰低原则,高出部分免予交纳。

执业会员按每人每年 1500 元标准交纳会费。(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提交减免申报,并由省注协审核后,可免交个人会员会费。)

二、2024年会费收缴金额的查询

按照《会费办法》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会费统一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缴纳,再由省注协按照规定比例将中注协本级会费划缴中注协。依据现行会费政策,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数据嵌入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费管理模块(https://cmis.cicpa.org.cn),事务所缴纳金额以第八列(减免后实缴会费总额)为准,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系统数据执行。

三、会费缴纳方式及时间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及执业会员会费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会费缴纳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9日。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号:5100 1436 3080 5009 8023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第三支行

四、会费票据的获取步骤

1.微信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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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电子票夹”微信小程序后,绑定财务报备时预留的手机号码等待推送(如有变动请在8月9日前联系省注协财务部)

3.省注协将在9月30日前,向预留的手机号码推送电子票信息。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省注协财务部,联系人:曾珂、刘夏璐、卢晨;联系方式:028-85316389、85312065。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