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川商财〔2023〕57号)、《关于开展2024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24〕66号)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4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为有效做好符合条件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要求
1、拟支持的项目应符合《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详见附件3)的发展方向,重点围绕服务业产业新体系,产业特色突出,体现融合创新,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已获得过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2、申报项目应为已开工项目,包括当年度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新建和续建项目建设周期需在2023年11月—2025年10月期间。
3、申报项目需提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批复、规划、土地、环评、能评、施工许可、招投标等,以及项目投资凭证、项目建设进度等相关材料。(每个填表项目企业,以上资料需应收集尽收集,并以电子扫描版形式,打包组卷)。
4、项目实施主体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项目必须备案的填写在当地发改部门备案号,不需要备案的请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拟支持表》(附件3)备注栏说明。
5、请每个项目企业务必安排专人进行梳理完善,并填报《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拟支持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各项内容,确保填报不漏项(详见附件2、3、4)。
二、项目报送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项目业主进行申报,并将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于9月14日前邮箱发至:414486395@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24〕66号)
2.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
3.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拟支持表
4.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