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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时间: 18天前 | 25430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一主编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上述盖章并签字的申请材料(含PDF扫描和word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纸字版文件报送至厅标准定额处。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都市经信局、水务局、公园城市局,自贡市、乐山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标准化法》《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规则(试行)》,为加快建立适应住建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现就开展2025年度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水平,重点支持城市更新、“新城建”、“四好”建设、节能降碳、绿色建材、智能建造、数字住建、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制(修)订。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原则

1.制订类项目由主编单位进行申报,第一主编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编制内容应属于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对申报项目所进行的研究与应用至少处于我省先进水平;能组织协调其他编制单位组建经验丰富、专业配套、分工明确的编制组;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能保证编制组正常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2.修订类项目原则上由原主编单位申报,若其他单位申报,应在单位名称后注明“非原主编单位”字样,并说明相关理由(可附原主编单位相关意见)。

(二)申请的标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相关技术有生产和建设的实践经验;

2.科研成果应经过鉴定或实践验证,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3.不与现行国家和四川省相关规范标准重复、冲突;

4.标准编制中涉及到专利的,应是免费公开使用的专利。

(三)制订类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修订类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

三、报送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二)申报流程

1.第一主编单位负责填写《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或《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制(修)订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和《XXX(单位)关于编制〈XX〉的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四份;

2.第一主编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报送厅相关业务处(室、局)签字同意,业务处室分工详见附件4;

3.第一主编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上述盖章并签字的申请材料(含PDF扫描和word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纸字版文件报送至厅标准定额处。

(三)注意事项

1.我厅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征集项目工作,厅各相关业务处(室、局)要按照2024年第8次厅长办公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地方标准立项前期把关,精简立项数量,优先考虑已形成初稿的或已纳入我省标准体系的申报项目。

2.地方标准编制要加强与科技互动,在标准立项工作中,做好住建领域推广应用类技术和产品的标准化支撑。

附件:1.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表

   2. 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制(修)订项目申请表

   3. XXX(单位)关于编制《XX》的承诺书

   4.厅相关业务处(室)牵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制(修)订分工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16日

(联系电话:028-85568185;邮箱:zjtbiaodingchu@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