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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党员骨干“头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川注协 | 作者:川注协 | 发布时间: 41天前 | 5289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川注会党〔2026〕2号



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各级党组织: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党员骨干“头雁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2026年第5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党员骨干

“头雁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行业的全面领导,根据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书记项目”工作部署,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实施“双培工程”,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青年党员骨干队伍。创新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与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共育机制,以精准选雁、科学育雁、有效用雁为路径,选拔培育不少于30名行业青年党员骨干“头雁”,搭建青年成长成才平台,充分发挥青年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良好格局,为推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二、培养对象及推选条件

(一)培养对象

1.全省会计师事务所青年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中的合伙人及业务骨干;

2.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各级党群组织班子成员及党务群团工作者。

(二)推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行规,近3年无党纪政务处分、行业惩戒、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2.业务能力突出。从事事务所执业或党群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实践经验,具备较强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在青年群体中威信较高、群众口碑好。

3.年龄条件适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如其他条件优异,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单位支持有力。所在单位积极支持其参加培养锻炼、实践历练和示范引领相关工作。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近5年个人获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含)以上党组织表彰奖励的;

(2)担任地方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其他相当社会职务的;担任省市级行业党委、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职务的;

(3)入选财政部、中注协高端人才培养项目或省级财政部门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的;

(4)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领导班子或进入事务所管理层的。

三、培养机制

(一)培养周期

总培养周期为一年半(18个月),自培养对象正式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培养模式

实行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培养、双向负责、全程联动模式:省行业党委统筹集中培训、考核认定、资源调配与督导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日常培养、实践锻炼、岗位历练、帮带落实与保障支持工作;双方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同步掌握培养进度、成效与问题,协同推进培养任务。

四、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精准“选雁”(2026年6月前)

1.组织推荐。以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为单位,对照选拔条件择优推荐,每所推荐不超过2名(“行业先锋・诚信注会”党建品牌第一批试点创建单位可推荐不超过3名),填写《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党员骨干“头雁工程”申报表》(附件1)和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党员骨干“头雁工程”承诺书(附件2),并同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盖章电子版报送至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邮箱,所有报送材料整合为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严格按照党组织名称+推选人姓名格式命名,报送材料须于6月12日前提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核。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查政治表现、执业情况、工作业绩等情况。

3.综合评定。采取材料评审+集中审议方式,综合评定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示范潜力,确定拟培养对象。

4.公示确定。拟培养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确定为“头雁工程”培养对象。

(二)系统培养、全面赋能,科学“育雁”(2026年7月至2027年12月)

1.政治铸魂行动。举办党建专题培训班,开展政治理论、党性教育、廉洁教育、党务实务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规、行业党建要求,组织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现场教学,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开展“行业青年谈‘十五五’规划”主题交流活动,引导青年干部建言献策。(由省行业党委组织实施)

2.能力提升行动。举办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围绕企业管理、专业技能、AI赋能、新业务拓展等内容,开展专题研讨、案例教学;组织赴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大型企业、重点高校等开展实地研学,拓宽专业视野、提升履职实效。(由省行业党委组织实施)

3.实践研学行动。由各会计师事务所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聚焦执业实操、项目攻坚、客户服务、党建业务融合等内容开展现场教学与岗位实训;实行导师帮带机制,由事务所负责人、党组织班子、资深高端人才等结对帮带。(由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实施)

4.成果淬炼行动。每名培养对象结合工作实际,完成至少一篇党建与业务融合案例、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组织成果交流展示。(由省行业党委组织实施)

(三)以用促育、示范引领,有效“用雁”(长期)

1.搭建实践平台。推荐培养对象参与行业党建督查、政策调研、课题研究、继续教育授课、执业质量检查、行业宣传等工作,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2.强化示范带动。鼓励“头雁”在本单位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中带头攻坚、靠前破难,通过“头雁”先行示范,引领身边党员干部对标看齐、主动作为,凝聚上下协同干事创业的整体合力。

3.拓宽使用渠道。优先推荐优秀“头雁”参评行业各级党群组织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评优选先;支持并推荐优秀“头雁”进入行业专家库、事务所管理层和后备人才、党组织班子;优先考虑将“头雁”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为党员。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牵头统筹方案组织实施,强化整体调度与过程把控,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与关键问题。集中培训、研学交流、专刊汇编等相关工作经费,统一由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统筹保障。

(二)压实单位责任

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为培养对象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经费支持及相应待遇保障,全力配合行业党委做好青年党员骨干培养各项工作,确保培养任务落地见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头雁”先进事迹与典型经验,大力营造重视青年、培养青年、关爱青年、激励青年的良好行业氛围。

 

联系人:肖鹏翔 肖皓文               

联系电话:028-85317207

电子邮箱:scicpadj@163.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1007。


附件:1.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党员骨干“头雁工程”申报表.docx

             2.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党员骨干“头雁工程”承诺书.docx

             3.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党员骨干“头雁工程”导师帮带协议书.docx

             4.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党员骨干“头雁工程”结对帮带情况表.docx

             5.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党员骨干“头雁工程”考核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