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关于印发《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会会员管理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保障会员合法权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协会《章程》,我会修订了《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于2026年5月29日提交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现予以印发。
附件:
1.《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2.《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26年6月3日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秘书处2026年6月3日印
附件下载1.《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2.《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